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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领取生育保险
发布时间:
2015年8月3日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怎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
答:根据相关规定,参保女职工或男职工配偶生育后,在出院结账的次月,由所在企业将职工本人身份证(领取男职工晚育护理津贴的,持双方身份证)以及有效的《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和出院证及出院病情小结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市社会保险局审核合格后,社会保险局将应支付的费用拨付给企业,再由企业发放给职工。女职工计划外怀孕施行人工流产或引产的,在送审时还应附医疗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手术手续,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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