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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单位联系业务途中被车撞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发布时间:2016年1月21日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给单位联系业务途中被车撞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西峡县人民法院宣传科 王玉信




编辑****:前不久我单位派我外出联系业务,路途中,我被一辆货车撞倒,经医院诊断为脑震荡,腰椎脊髓受损,造成下肢瘫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待我出院后,我妻子多次找厂方要求对我按工伤残对待,享受因工伤残待遇,但厂方认为,我是酒后骑车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车祸,不能按工伤处理。请问:我在给单位外出联系业务途中被车撞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江明
江明****:你所提出的问题不属于明文规定的可按因工伤残处理的情况。你受单位委托前往外地为本单位联系业务,是因工外出,你在中午因喝了一瓶啤酒是骑的自行车,而非驾驶机动车,所以,单位所说你酒后骑车违反交通规则理由不能成立,你可以享受因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因为依据因工伤残保险的有关规定,你的有关医疗费用应由单位负担。医疗期间的工资由厂方负担,你在出院时被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如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其饮食起居需人扶助的,退职后每月可享受原工资的90%的因工伤残抚恤费和一定数额的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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