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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人员被扣工资的限定条件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16年3月28日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读者王女士问:我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销售人员,每个月都要被扣一部分提成和工资。公司称,必须等房产证办下来,或楼盘销售量达到95%,才能领取这部分钱。请问,这样做是否合理?
  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罗丹心律师答: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您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重庆晚报记者 王明 实习生 洪颖)
  延伸阅读: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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