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法律热线:
手机:
13606343839
0532-86019907
邮箱:JXH_1025@126.COM
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福泰广场A座2205室
站内搜索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震应急工作的通知(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16年8月25日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州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全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州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地减少地震灾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州地震应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地震应急工作的重要性
地震应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环节。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也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海西地处青藏高原板块之上,具备发生大震、强震的条件,震级大、震源浅、频度高、震灾重是不可回避的事实。上世纪我州境内发生5级以上地震百余次。2000年以来,短短十年中就发生5级以上地震34次,其中昆仑山口8.1级、德令哈6.6级、大柴旦6.3和6.4级地震造成了巨大损失。地震灾害依然是影响我州公共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特别是地震灾害突发性强、冲击力大、影响范围广,致使组织实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因此,构筑一个科学、完善的地震应急体系,是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性地震灾害的关键。对此,各级领导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地震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扎扎实实地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工作,为推进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一个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全面落实地震应急工作各项措施
(一)要建立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各市、县人民政府(行委)和各部门要按照《防震减灾法》、《海西州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尽快修订或编制本地区、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州地震局备案。各市、县人民政府(行委)要积极组织所辖区域的街办(乡镇)、社区、乡村、居委会和学校、医院、大型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等企事业单位,尽快修订或编制地震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市(县、行委)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要建立预案演练制度,适时开展预案演练,使地震应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地震机构和应急装备建设。各市、县人民政府(行委)要高度重视地震工作机构建设和地震应急装备建设,配备相应的通讯设备等在内的地震应急装备,逐步建立健全应急资金、物资保障制度,同时,落实地震专职人员,明确工作岗位。加快社区、居委会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2010年前,每个市(县、行委)至少建立一支社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提高企业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装备,加强培训和演练,以弥补专业救援力量的不足,确保震后自救、互救行动的及时有序实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三)推进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建设是城镇防灾减灾的重要措施之一。应急避险场所的建设应与城镇规划的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相结合,平时供民众休闲,震时供民众避险。2010年前,每个市(县、行委)至少建设一处标志醒目、应急避险设施相对齐全的地震应急避险场所,以提高城镇民众应急避险保障水平。
(四)做好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建设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是提高地震应急救灾指挥能力、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开展各类防灾救灾工作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公共信息平台。州地震局和各市(县、行委)地震机构要积极做好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和震情、灾情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以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完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州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新思路,继续推进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科普知识宣传网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置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经费投入机制,制定“四”员岗位津贴及补贴发放标准,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
(六)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强化地震应急知识的普及宣传。要加快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建设,继续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牧区、进企业”活动,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对地震应急工作的检查通报
州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州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州地震局、应急办、发改委、民政局、公安局、安监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州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小组,每年对各市(县、行委)及有关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地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政府对地震应急工作的重视程度;各级各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情况;地震应急工作体系建立情况;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情况;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建设情况;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情况;震情与灾情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救援的资金、物资及设备储备情况;重点目标(生命线设施、重点文物、重大次生灾害源等)的应急保障措施;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地震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相关数据的更新上报情况;地震小区划工作开展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情况等;群测群防网络的建设情况和“四员”津贴的落实情况等。


All Right Reserved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0634383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