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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加班 工资怎么算

发布时间:2016年9月21日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五一”长假即将到来,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昨日提醒广大市民:在此期间,如果因工作需要被安排加班的,按照《劳动法》和《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应领取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今年“五一”长假仍然是从5月1日至7日,共计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基数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4日、5日、6日、7日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基数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监察部门人士提醒:要警惕用人单位以弹性工作制为名拒付加班费,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职工,单位在“五一”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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