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法律热线:
手机:
13606343839
0532-86019907
邮箱:JXH_1025@126.COM
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福泰广场A座2205室
站内搜索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4日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1、工作前应严格检查工具是否完整、可靠,工作单位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备、牢固。
2、使用的各种錾头不能淬火并不可用锤直接打击工件,应用木或软金属垫着打击。
3、使用大锤、手锤时应检查锤头是否牢固,打锤时不准戴手套,前后不能站人。
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检查是否有漏电现象,工作时应接上漏电开关,并且注意保护导电软线,避免发生触电事故,使用电钻时严禁戴手套工作。
5、不准将手伸入内两件工件连接的通孔,以防工件移位挤伤手指。
6、设备试机前,必须详细检查各转动部件、电器部件符合安装要求,并对在场人员发出警示,然后按书面说明书要求进行试机。
7、电器设备故障修理必须找维修电工,不准擅自将插座、插头拆卸不用,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内使用。
8、登高作业要先检查梯子是否结实,拴好安全带,工具材料不准直接放在人字梯等可移动的设施上,以免堕物伤人。
9、工作场地要清洁、整齐,拆卸零件要存放好,搞好文明生产。
注1:车工、刨工、铣工、磨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参阅并执行相应的规定。
注2:机动车司机的安全操作遵守公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定。

 



All Right Reserved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0634383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