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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伤残抚恤金或者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出国定居后,怎样继续领取抚恤金?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6日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或者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到境外定居后,可以凭生存证明继续领取抚恤金,生存证明应每年向支付抚恤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
也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领取有关待遇,并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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