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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基金的开支项目

发布时间:2017年8月8日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1、 失业保险金;

2、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的医疗补助金;

3、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5、 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参见:关于能否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解决失业人员再就业经费问题的复函 (豫劳社函[2002]39号)

发布日期: 2002年6月4日

执行日期: 2002年6月4日

参见:河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豫人常[1996]25号)

发布日期: 1996年7月27日

执行日期: 199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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