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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月6日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总工会

    文件

    津人社局发〔2010〕17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协商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切实提高广大职工收入水平,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天津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的工作目标,现就进一步推进2010年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协商意识

    工资收入是企业劳动关系的核心要素,是职工的现实利益。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个着力”中“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促进劳资双方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双赢的迫切需要。

    各区县、集团总公司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清形势,更新理念,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改善民生要求的高度,从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高度,从实现企业发展、维护广大职工劳动报酬权益的高度,努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二、摸清单位底数,确立工作目标

    2010年全市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要达到建立工会组织企业的80%以上,覆盖职工要达到建立工会组织企业职工的80%以上;有雇工行为的个体经济组织要达到30%以上。职工在25人以上建立工会的独立企业都应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提高协议报审备案率。协商企业协议文本报送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查的户数目标为: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武清区和宝坻区要达到1000户以上;滨海新区要达到2000户以上;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要达到300户以上。全市要实现工资集体协商企业1.5万户以上、涉及职工130万人以上。

    各区县、集团总公司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实际,全面搞好调研,摸清工作底数,在总结对比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确立2010年度工作目标和思路,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要在协商理念、协商范围、协商内容、协商能力、协商质量上有新突破。

    三、搞好宣传培训,营造协商环境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社会氛围。加强工资集体协商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业务宣传培训,围绕工作开展需要确立培训对象(企业经营者或工会干部),围绕培训对象确立宣传培训重点,在提高协商意识、协商知识、协商能力上下功夫,帮助协商代表注重提高运用工资增长指导线、工资集体协商指导信息和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协商的能力。

    各区县、集团总公司要组织好本单位、本区域相关人员的培训,全年至少安排两次以上培训,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重点、有规模、有效果。

    市人力社保局继续定期发布工资集体协商指导信息。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将适时组织高端培训、开展研讨交流,并督促指导区县、集团总公司搞好培训,编写有关培训宣传资料。同时,运用劳动保障信息网、工作通报等形式,总结推广各单位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四、把握工作重点,搞好分类指导

    各区县、集团总公司、各行业和企业要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在坚持促进劳资双方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多样的要约方式和协商方法,确立不同的协商重点。协商内容可以是全面的,也可以有所侧重,要突出企业的个性化,防止和克服重签订协议、轻协商过程现象。企业效益较好的企业,要重点协商工资增幅和福利待遇;企业生产效益一般的企业,要重点协商工资支付保障;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要重点协商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的制订或修订。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要依托街道、社区、楼宇、市场建立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工会组织要采取灵活有力措施,指导和鼓励企业开展协商,要勇于研究探索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新路子新招法,在提高覆盖率、签订率、续签率、报审率上下功夫、求突破。本着先易后难、典型引路、点面结合、数量与质量相互促进的原则,不断扩大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资增长机制的范围,积极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五、及时报审协议文本,不断提高协商质量

    协议文本是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书面材料,及时报人力社保部门审查,是落实工资集体协商程序的重要环节,是督促企业履约的法规要求。企业在劳资双方签订后,应当及时将协议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协议文本应当真实反映本企业的协商情况和相关数据。

    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优质服务意识,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提倡“一站式”服务,能够当天办结的要当天办结的,认真落实《天津市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和《关于简化工资协议审查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审查批复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对审查后无异议的,及时录入市人力社保局工资集体协商信息管理系统。

    六、建立例会制度,定期进行工作通报

    市人力社保局与市总工会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例会制度。各区县人力社保局、总工会也要建立每季一次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例会制度,分析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推动措施。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通报本单位、本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有关情况。

    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将对各区县和集团总公司进行调研考评,跟综问效,及时发现、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建立季度例会制度,按季通报工作情况,综合讲评各单位工作。

    七、运用激励机制,调动企业协商积极性

    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工会组织要把企业是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在和谐企业评选活动中的权重,把好推荐关、审批关和核查关,实行一票否决。对于未开展集体协商的企业和经营者,不得享受本市税费优惠政策,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参加市级以上“和谐企业”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并记入用人单位信用档案。

    八、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促进工作落实

    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按照《天津市工资集体协商办法》规定,在认真总结分析形势的基础上,认真制定2010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工资集体协商的组织实施工作。推动中要注意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税务、工商、国资等部门的作用,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合力推动,努力实现今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标。

    二o一o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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