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壮年的湘潭农民工李见军在广东打工,不料工作时被重物砸到,全身瘫痪,本报法援团律师向他伸出援手,农民工获赔105万元(详见本报5月25日a18版、8月10日a04版报道)。判决书下来后,李见军和建筑公司都提出上诉。近日,法院二审判决,李见军获赔115万多元。目前,李见军已在家人的陪同下回到湘乡老家,令人欣慰的是,全身瘫痪的他手臂已有部分知觉。
壮年农民工工伤瘫痪
2009年11月,李见军经人介绍来到广东汕头,在老乡老童承包的一线路工程打工,同年12月12日,李见军在工作时,被从天而降的瓷瓶砸中,当场倒下,再也没能站起来,经湘潭市龙城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一级伤残”。
李见军的妻子陈英四处求援,找到了本报法援团,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王小明、李鸿斌律师免费代理了此案,还预支了5000元帮她渡过难关。
法援团律师将广东的电建公司和老童一起告上法庭。今年5月18日,本案在湘乡市人民法院开庭。
8月8日, 法院作出判决:由老童赔偿李见军各类费用合计105.7万元,电建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下达后,电建公司和李见军不服,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多判的10万,对他们意义重大
9月29日,本案二审开庭审理。近日,陈英拿到判决书,获赔115万多元,比一审多了近十万元。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王小明律师介绍,二审对一审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改判,多出的近十万元主要在护理费一项。“二审参照的是2010年湖南省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为标准,而一审参照的是2009年的标准,所以护理费用一项增加较多。”王小明说。
“10万元对我们家来说太重要了,两个孩子才几岁,还要上学,还有老人要照顾,原本的一百多万元除掉医药费用所剩不多,这10万元算是缓一下燃眉之急吧,太谢谢热心的记者和律师了。”陈英说。
目前,李见军已在家人的陪同下回到湘乡老家,由妻子照顾,而令人欣慰的是,原本全身瘫痪,颈部以下全无知觉的李见军,手臂慢慢有了部分知觉。
王小明表示,如果李见军后续治疗产生其他医疗费用,或者经司法鉴定,他需要两人护理,法援团律师将继续为他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