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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应担责

发布时间:2015年9月15日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案例:孙某、王某等18名职工系某建筑公司职工。1996年建筑公司承揽了某水泥厂的改建工程。孙某、王某在改建过程中发现水泥圆形筒仓内水泥粉尘浓度高,有呼吸不畅之感,必须有劳保用品才能防止粉尘作业损害身体健康。于是,孙某、王某等18人联名要求建筑公司发放劳保用品以及粉尘作业津贴。建筑公司以本公司无此项开支为由拒绝发放,双方发生争议,孙某、王某等18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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