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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民工可优先参加工伤险
发布时间:
2016年1月5日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新华报业网讯 昨日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今后餐饮、沐浴等商贸系统服务性行业,招用农民工的,可优先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其他保险可暂时缓缴。
用人单位暂按每人每月6元的标准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按工作需要确定一年期内使用农民工总量,一次性缴清一个缴费周期的工伤保险费;在同一缴费周期内,用人单位在包干总量内可以等量置换参保职工,只需填报置换职工名单,不再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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