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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的哥加班猝死1个月后 还要交车租

发布时间:2017年3月26日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内容提要:南都讯 记者唐波 梁清 的士司机王先武猝死,一个多月了家属仍未领到救济抚恤金,每天还需向公司交纳200多元承租费。亲属再次从湖北赶到东莞,与的士公司相关负责人协商,至今无果。 4月20日,湖北籍的哥王先武不幸离世。“人都死了一个多月了,现在都还在交纳租金

南都讯 记者唐波 梁清 的士司机王先武猝死,一个多月了家属仍未领到救济抚恤金,每天还需向公司交纳200多元承租费。亲属再次从湖北赶到东莞,与的士公司相关负责人协商,至今无果。

4月20日,湖北籍的哥王先武不幸离世。“人都死了一个多月了,现在都还在交纳租金”,同事刘师傅说。原来,在王刘搭档中,王是主班司机,在天龙公司已经开了12年出租车。2009年,两人以王的名义跟天龙公司签订承租协议。按约定,车辆一次性承包5年,每月租金7580元,他们两人的租金在承包之时就已经全部交清到公司。“自他离世后,我就跟公司提出,可否找一个代班司机,这样就不用再他的租金了”刘师傅表示,“每天光租金算下来都有250多,还有保险之类的,对王家而言不是一笔小数”。

但天龙公司迟迟不回应刘师傅的请求。而因为车主、保险等信息都是王的名字,他作为副班司机不得出车,暂时只能跑夜班,“我跟王的亲属协商好过户到我名下,但公司就是不予办理,这不仅影响了老王家,也直接影响到我,不出车哪有饭吃”

[各方说法]

家属

王先武的儿子小王称,父亲虽然未被认定为工伤,但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每月还从公司领取工资,属于在职员工。按《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企业必须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抚恤金,三项共计15个月的工资。父亲生前每月从公司领取2138元工资,算下来共计32070元。

的士公司

天龙公司车队队长赵先生称,经过公司几个股东商议,公司只愿意承担1万元费用。有一名叶姓负责人出于人道主义,愿自掏腰包再给3000元,总共承担1.3万。“我也只是打工的,转达老板的意思,不能接受可以走法律途径”,赵队长表示,根本不知道关于抚恤金之类的政府规定。

南城人力资源分局

该局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正是给小王提供这份规定的人,他表示,“可以先拿着这份规定去跟公司谈,如果不行再到我们这里投诉,我们会立案调查”。直到昨天下午6时,双方协商一直未果。亲友们表示,将于今日到人力资源、交通局等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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