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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16年8月1日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职业病诊断机构做出职业病诊断后,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明确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载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加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核盖章。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各执一份,诊断机构存档一份。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格式由卫生部统一规定。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姓名: 性别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延伸阅读:工伤认定 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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