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法律热线:
手机:
13606343839
0532-86019907
邮箱:JXH_1025@126.COM
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福泰广场A座2205室
站内搜索

四种加班不能拒绝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9日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在一般情况下,加班是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的,但是法律也规定有四种情况的加班是必须的,不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如果劳动者不加班则是违法的。
?
这四种情形是:?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劳动部门有关人士指出,在上述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All Right Reserved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0634383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