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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的双方不是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2018年7月26日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兼职的双方不是劳动关系
兼职的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一般为劳动者在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后,在正式工作之外为其它用人单位服务。因此兼职的用人单位不需为其缴纳社保金等。从你单位的情况来看,该员工同时与两家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为非全日制员工。你单位应当为其办理社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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