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业界动态
工伤认定
劳动安全
工伤保险
工伤待遇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手机:
13606343839
0532-86019907
邮箱:
JXH_1025@126.COM
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福泰广场A座2205室
站内搜索
用工制度
水产系统企业船员执行技能工资标准有关问题
以效益定分配 ——科技人员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方法研究与实例
详解带薪休假:企业不给年假报酬得付赔偿金
“力拓案”提醒我们要强化“商业秘密”保护
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
招聘新员工体检后变卦 用人单位被判返还体检费
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是否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员工违反竞业禁止条约 申请仲裁不被受理
全球化下中国企业如何打好人力资源牌
协同,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劳动就业
获得贷款的创业人员应主动履行哪些义务
发布时间:
2013年10月25日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1、诚实守信,严格履行约定的义务,自觉接受银行和担保机构的贷后管理,确保贷款的专款专用;
2、运用贷款资金发展经营所增加的就业岗位,应当优先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
3、按期归还贷款,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明经商、守法经营、自觉纳税。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贵州:职业培训50万人培训对象七类人员
2.下岗职工如何界定
3.我区大学生就业优惠政策问答
4.新建商贸街(市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申请享受一次性资金扶持程序
5.做好城镇就业工作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60634383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