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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突然离职公司应怎样解除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2015年8月12日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回复:职工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按单位规章制度处理。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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